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对行政村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李贞 联系电话:18956605976
办公地址:石台县矶滩乡矶滩村汪村组
邮编:245103 邮箱:9367880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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