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确保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计划实施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住房补贴100户。
二、保障的对象条件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对象应符合《石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申请条件;
(二)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应满足《石台县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若干规定》。
三、申请、受理、审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制定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召开补贴工作启动会议,张贴公告。
(二)申请受理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提供材料由所在单位受理初审后报县保障办。
(三)审查公示
城镇低收入家庭补贴工作由社区初审并公示后报仁里镇复审、公示,经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审查后,保障办终审公示。
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租赁补贴由保障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组织部人才中心等联合审查,根据各自职能签属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进行集中公示。
(四)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统计上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五)补贴发放
经批准通过的申请户有关情况登记表报财政,通过银行直接打卡发放补贴。
四、时间安排
6月份启动,9月底前发放到位。
五、工作要求
住房租赁补贴工作是政府实施惠民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党和政府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仁里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设专人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二要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做到不遗不漏,准确无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不得滥用职权,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四要做好汇总工作,并建立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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