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及省市局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认证监管职责,加强证后监管。
截止2019年8月,我县有11家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家企业获得有机认证,3家企业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无强制性认证企业。县市场监管局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共出动检查人员14人次,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有机认证企业2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家。对相关企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未发现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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