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项目
决算数(万元)
合计
999.52
因公出国(境)费
3.44
公务接待费
515.4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80.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30.64
公务用车购置费
49.95
二、2018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6.62万元,支出决算为9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3%,较上年减少186.74万元,下降15.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石台县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44万元,占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5.49万元,占51.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0.59万元,占48.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3.44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3.4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年度无出国(境)费支出。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出国费用。2018年石台县因公出国(境)2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安排的组团出国考察学习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515.49万元,较上年减少67.52万元,下降11.58%,下降原因是县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大力压缩接待支出。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77.01万元,下降73.14%,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接待审批,严控接待批次和人次。2018年县级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10541批次,68644人次。公务接待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15﹞7号)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480.59万元,较上年增加41.36万元,增长4.2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增加。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19.73万元,下降87.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与预算相比增加2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增加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预算相比减少449.68万元,下降104.42%,主要原因是严格做好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1.68万元,较上年减少72.83万元,下降15.6%;公务用车购置费71.71万元,县委办购置办公用车17.98万元,公安、司法用于购置行政执法车辆53.73万元。支出下降的原因是县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新增车辆配置和更换,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2018年末,石台县本级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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