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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08
废止日期:
石台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08 00:00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司法
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暨“法治石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司法所。

(四)指导、管理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石台县司法局由机关本级组成,全局政法编制35人,事业编制3人,目前在职34人;特定岗位6人,公益性岗位2人。内设6个机构,下设8个司法所。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全县规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深化“法律七进”工作。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民主示范村动态管理,确保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不低于42%

(二)充分发挥维稳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水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案件按人口数占比计算,受援案件率不低于3‰,做到应援尽援。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实施刑事辩护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全管理、教育和帮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减少违法犯罪。

(五)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管理,促进规范诚信执业。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扩大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聘请法律顾问覆盖面。

(六)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办案数量、提升办案质量。

(七)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实现村 ()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八)大力实施司法所建设规范三年提升工程,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1个。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2 万元。支出预算35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46.2 万元,住房保障 20.9万元,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3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4.3万元,项目支出 17.9万元。在基本支出中,公共安全支出267.2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46.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9万元。项目支出17.9万元,其中:人民调解支出5万元,社区矫正支出1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一般公共预算年基本支出 33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方面支出 256.9  万元,基本工资 101.2万元,津贴补贴 72.9万元,奖金 14.6 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46.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 万元,其中:办公费 7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 1.2万元,邮电费 3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招待费 6万元,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9 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 20.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2 万元。支出预算35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46.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9万元,收支平衡。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352.2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拨款收入285.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拨款46.2万元,住房保障拨款20.9万元。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4.3万元(行政运行26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 46.2 万元,住房保障 20.9万元);项目支出17.9万(人民调解支出5万元,社区矫正支出12.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6.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司法局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 部门收入预算表

8. 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8年预算公开表-司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