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司法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1703-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07
废止日期:
石台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07 00:00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暨“法治石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司法所。

(四)指导、管理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司法局由机关本级组成,全局政法编制35人,事业编制3人,目前在职34人;特定岗位6人,公益性岗位2人。内设6个机构,下设8个司法所。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可支配收入434.3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434.39万元;支出预算434.39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387.93万元,项目支出46.46万元。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较上年增加55.33万元,主要是政策增资和增人增资及政法转移支付列入预算安排。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按人均17000元安排,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