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暨“法治石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司法所。
(四)指导、管理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
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石台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474.8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74.8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26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45万元,占64.75%;项目支出167.4万元,占35.2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8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474.8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9.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82%。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司法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石台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38.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石台县司法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XLS
2.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XLS
3.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XLS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公开06表.xls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xls
-family:仿宋_GB23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