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承担依法治县暨“法治石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三)指导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司法所。
(四)指导、管理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只有石台县司法局本级决算,与预算相同。
纳入石台县司法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石台县司法局本级。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 年收入合计26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55万元。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00万元,占80.5%;项目支出51.7万元,占19.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 2013年度决算226.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22.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其他司法支出”决算94.91万,其中法律援助9万元,基层司法业务31.9万元,普法宣传10.8万元,等其他司法支出52.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日常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14.2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4.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6.0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6.0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8.6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8.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县司法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