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38
37.07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8
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0
29.8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17.89
公务用车购置
12
11.9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
2017年度石台县司法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体情况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总计49批,人数总计212人,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决算增减变化无。
联系方式:石台县司法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tsf1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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