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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08
废止日期:
石台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08 00:00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石台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24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4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2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 1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两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