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杰达石台分公司、县交通运输车队:
现将《全县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2日
全县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湘潭“9.22”、江苏宜兴“9.28”、无锡“10.10”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池交函〔2019〕304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止,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为导向,突出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有效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三)旅游包车经营企业不规范申领和使用包车牌,异地经营、不按照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营运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不落实接驳运输和凌晨2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资质达不到要求、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六)“两客一危”企业不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安排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
(七)客运站场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认真落实乘客实名制购票、验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吊销或注销经营许可后仍擅自经营的,或停业整顿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
(九)《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不到位,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落实不力、进度迟缓等。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方泽任组长,县运管所所长吴卫华任副组长,县运管所分管负责人、运输企业负责人以及局交管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局交管股),统筹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自查阶段(11月7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QQ群新媒体及张贴悬挂横幅标语板报,在道路运输行业场所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11月25日前,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一次全面摸底,结合投诉、抄告等信息,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县运管所要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自查实施方案,开展排查整治,做到隐患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综合治理,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并依法处罚;对风险隐患重大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工、停用。整治行动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至年底)。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果。要及时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梳理、分析、检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要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理的工作措施和制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督查由县局安全领导小组牵头,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制定本级检查督查方案计划,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跟踪问效。各单位要加强对行动的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处理到位。要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形式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要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三)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县运管所要主动联系辖区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一抓八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等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对出现的不稳定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切实维护好稳定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认真总结,上报信息。县运管所要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材料,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县运管所要将实施方案及第一阶段摸排情况于11月25日报送县局交管股,行动总结材料请于12月24日前报送县局交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