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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15
废止日期:
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1-15 08:51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安徽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及《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2016-2020)》、《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导意见(一)》,现就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

二、问:搬迁对象的确认有什么程序?

答:根据《安徽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皖易扶[2016]1号),搬迁对象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乡)审核、县认定”和“两公示、一公告”的办法予以确认,由村两委负责逐户进行调查登记、评议公示,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审核、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县(市、区)党委、政府审定、公告,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三、问:搬迁安置方式和安置模式有哪些?

答: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县域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安置模式有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和购房安置四种。

四、问: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答:建设内容包括搬迁户安置住房,水、电、路、气、网等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问:安置住房建设面积是多少?

答: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

六、问: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加、家庭条件的改善,按人均25平米建设面积不够用,能否扩大?

答: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七、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为2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0.7万元,省级财政安排的地方债人均近1万元,其余的人均0.3万元可由各县(市、区)政府在专项建设基金中予以安排。集中安置用于配套设施建设的人均补助资金为万4元,资金来源包括:由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设立的专项建设资金0.5万元,由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集的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3.5万元。

八、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资金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经批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凡按照搬迁安置协议完成搬迁,验收合格后,可享受的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购)补助政策:集中安置按6万元/人补助(其中2万元到人,4万元到配套设施等建设),分散安置按2万元/人补助。

九、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原有住房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答:搬迁对象确定后,乡镇政府负责与搬迁户签订搬迁协议和旧房拆除协议、宅基地复垦协议。无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易地搬迁贫困农户的原有住房均需按照协议进行拆除,其宅基地由县(市、区)政府收回复垦。

十、问:搬迁农户的生计问题怎么解决?

答:易地扶贫搬迁既要“挪穷窝”、也要“换穷业”、“拔穷根”,最终目的是通过彻底改善搬迁贫困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生产发展条件在2020年前实现稳定脱贫。国家对搬迁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技能培训与搬迁工作同步推进。实施搬迁后,要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就业脱贫等脱贫攻坚工程,确保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对搬迁贫困户发展生产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支持金融机构优先向搬迁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搬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支持贫困户带资入股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优先向搬迁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