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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739/201911-0004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综合验收的通知 文号: 石发改办[2019]33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综合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08:12 来源: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石台县贫困县高质量退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查自验(竣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发改办﹝2019326号 ,目前乡(镇)自验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自11月18日起开始对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综合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进一步完善有关资料,特别是一户一档、工程建设、财务支出等;

二、根据《关于成立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工作组的通知》(石易扶字〔2018〕8号),请县直相关部门派专人参加综合验收。

三、验收路线:仙寓镇、大演乡、小河镇、丁香镇、七都镇、横渡镇、矶滩乡、仁里镇。

四、各验收小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本组车辆、上午9:00前到乡镇集中

特此通知。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