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石台县贫困县高质量退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自查自验(竣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发改办﹝2019)326号) ,目前乡(镇)自验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自11月18日起开始对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综合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乡(镇)进一步完善有关资料,特别是一户一档、工程建设、财务支出等;
二、根据《关于成立石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验收工作组的通知》(石易扶字〔2018〕8号),请县直相关部门派专人参加综合验收。
三、验收路线:仙寓镇、大演乡、小河镇、丁香镇、七都镇、横渡镇、矶滩乡、仁里镇。
四、各验收小组牵头单位自行安排本组车辆、上午9:00前到乡镇集中。
特此通知。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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