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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石台县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7
废止日期:
【主要负责人解读】石台县2019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17 10:26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提问:朱主任,今年申请有哪些要求吗?

朱主任: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对象应符合《石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申请条件;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应满足《石台县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若干规定》。

提问:申请、受理、审核程序有哪些程序的?

朱主任:申请受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提供材料由所在单位受理初审后报县保障办。

审查公示:城镇低收入家庭补贴工作由社区初审并公示后报仁里镇复审、公示,经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审查后,保障办终审公示。

县直单位新录用人员租赁补贴由保障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组织部人才中心等联合审查,根据各自职能签属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进行集中公示。

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户,统计上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提问:补贴发放是什么形式?

朱主任:经批准通过的申请户有关情况登记表报财政,通过银行直接打卡发放补贴。

提问:大概什么时间段开始和结束?

朱主任:6月份启动,9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