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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408-00110 组配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管理中心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16
废止日期:
石台县蓬莱仙洞风景区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6 14:36 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以及旅游、林业、土地、环境、水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风景区内自然、生态、人文、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拟订风景区总体规划、景点建设详细规划和风景区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规划、管理风景区内旅游设施、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

(三)负责风景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区内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四)负责风景区招商引资及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风景区营销策划和对外宣传。

(五)负责风景区旅游管理和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执法权,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风景区旅游、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做好风景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护林防火和旅游秩序维护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各股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公务接待、对外事务、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统计及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有价票证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落实;参与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重大经济合同的制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旅游发展公司财务监督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

负责风景区旅游、规划、建设、土地、环境等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风景区内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风景区内旅游市场秩序及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风景区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股

负责制定风景区营销规划和年度营销计划;跟踪目标市场、重点市场发展动态,适时提出营销策略及建议;负责风景区品牌营销,制定营销活动方案,负责广告策划、宣传;负责招商建设项目的编制和洽谈。

(四)规划建设股

组织开展风景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拟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根据批准的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负责工程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规划审批、环评审批、施工图审查等预审工作;负责风景区内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区内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与保护;负责建设项目中各类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 

单位负责人:

江涛
      办公地点:
      石台县仁里镇杜村村蓬莱仙洞风景区荀鹤山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566-6430266
      传真/值班电话:0566-6430266
      邮编:2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