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七都镇人民政府 > 扶贫领域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退出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32E/202001-00180 组配分类: 贫困人口退出
发布机构: 七都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贫困户整户识别、退出基本程序和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1-03
废止日期:
贫困户整户识别、退出基本程序和标准
发布时间:2020-01-03 20:33 来源:七都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1)贫困户的识别标准与程序

贫困户的识别以整户(不是以简单的户口为依据,而是以共同生活共享开支人员为依据)为单位,标准是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综合考虑收入、住房、教育、健康等因素。

识别程序: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方式进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对农户申请情况进行初步核实,核实无误后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名单上报乡镇并由乡镇汇总报县扶贫局进行比对(比对是否有消费型车辆,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等情况) →县扶贫局将比对结果反馈到乡镇,由乡镇反馈到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小组评议名单进行第二次评议(到会村民代表要达到总数的2/3,比对反馈结果要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村民代表通过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初选贫困户得票数不得低于总村民代表数的1/2才有效) →评议结果(贫困户初选名单)在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里将贫困户初选名单上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上户对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上户核实,核实无误后形成“新增贫困户拟定名单”在乡镇、村两级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局复审,复审结束后在乡镇政府及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2)贫困户的退出程序

退出程序: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进行:村民小组召开会议评议本小组拟脱贫户名单并报村“两委”→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本村拟脱贫户名单→村“两委”会同驻村工作队对拟脱贫户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公告并将拟脱贫户名单汇总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对拟脱贫户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标注→通过省第三方评估、国家第三方评估后对符合脱贫标准的颁发脱贫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