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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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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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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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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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总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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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期租金评估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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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期租金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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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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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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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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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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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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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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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大厦1层自东向西第一间(现为绿苑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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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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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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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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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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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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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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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原租赁期限均已到期,现仍由原承租方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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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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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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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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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大厦1层自东向西第五间(现为棋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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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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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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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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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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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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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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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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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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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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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大厦2层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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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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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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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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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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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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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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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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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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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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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大厦2层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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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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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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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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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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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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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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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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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期限:5年。
1、如由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次日算起。
2、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租赁期限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的次日算起。
(三)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须填写《房屋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参与竞租。
(四)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如出租方未能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移交给承租方,则承租方可追究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如出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公开转让时,承租方须无条件同意转让,并不得要求任何补偿。承租方如参与竞买,则需按相关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与网络竞价,并在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权。如承租方不参与竞买或竞买未成功时,则承租方承诺: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新产权人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主体变更手续;新产权人承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出租方
石台县国有林场。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产权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石台县财政局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石台县国有林场。
2、评估机构:安徽建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18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建工(2018)房估字第341700-0218号)。
5、评估对象:石台县国有林场三林大厦1-3层租金价值。
6、评估结果: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出租标的五年期租金底价: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按本公告中出租标的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承租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办理移交时须签订《租赁房屋交接清单》);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标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后,须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6)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业态,不得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水、电等,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如有)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所列的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和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腾空出租标的,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支付占用使用费。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4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2020年4月28日),其他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公告期结束(如出租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公告期结束)。
(三)报名时间
自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5月14日(每工作日8:00至11:30,14:0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出租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竞租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竞租。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含延长公告期),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该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c.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
d.竞价结束后,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e.承租方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意向竞租方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时,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的,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承租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的,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6)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7)未竞得本标的意向竞租方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池州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六)出租文件
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竞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详见《出租文件》。
(八)交易方式
1、对于每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或意向竞租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意向竞租方接受租金底价,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应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上述确定的标的成交价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对于每个标的,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且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36
传 真:0553-3117969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
联 系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566-2620078
传 真:0566-2023567
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2号(原人社局办公楼)
三林大厦
二层东面
二层西面
一层自东向西第五间(棋牌室)
一层自东向西第一间(绿苑酒店)
石台县国有林场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