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共资源配置 > 住房保障 > 棚户区改造 > 改造政策及计划
索引号: 11341822779057288D/201912-00135 组配分类: 改造政策及计划
发布机构: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20
废止日期:
池州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20 17:49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201344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2019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210套;其中东至县目标任务164套、青阳县目标任务1046套。

2019年全市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数33套。其中东至县目标任务33套。

    二、改造范围

(一)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成片占地2万平方米,非集中成片占地2000平方米以上,城中村占地4000平方米,10户以上,房屋为砖木或砖混等简易结构,建筑密度在50%以上,使用年限超过30年,房屋质量B级及以上,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类型。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征收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包括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由国有工矿企业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其中,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按城市棚户区改造给予补助。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有工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资金举措

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改造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他资金通过市县政府财政补助,争取开发性金融专项贷款、商业银行信贷支持、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多渠道筹集。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按标准进行补助(含基础设施配套),其余由各地自筹。

、重点工作

(一)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地要将2019年棚改计划任务分解到县(区)、落实到具体项目,层层明确和压实责任;做好土地落实、资金筹措和建设审批等前期工作;认真落实棚改支持政策,加强协调和调度,做到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确保2019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6月底前完成60%、10月底前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二)积极做好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对于新开工棚改项目,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实施建设工程或变相举债,确需政府融资的,应当依法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融资。各地要主动建立棚改专项债券项目库,合理规划实施期限,做好项目投资和收益测算,配合做好项目规划、信息披露、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工作。积极争取棚改专项债券发行额度。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应当严格对应到项目,重点保障纳入2019年度棚改新开工计划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严格棚改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严把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关,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推行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和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树立政府工程良好形象,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办成惠民工程。

(四)抓好棚改项目竣工交付。抓开工的同时,就要紧盯竣工交付的目标,坚决防止工程烂尾和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况发生,今年棚改新开工的项目要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明确竣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棚改续建项目的竣工交付,将棚改续建项目竣工率纳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各地要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到2019年底,2016年及以前年度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竣工率达90%以上,让棚改居民早日安居乐业。开工三年以上,到年底仍然不能竣工交付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报当地政府核实同意。

     、组织落实

(一)严格落实责任。继续将棚改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进展缓慢的实行约谈制度,对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肃问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巡查力度,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进展缓慢和问题较多县区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发布棚改进展情况和成效,准确解读有关政策措施,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共同推进棚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