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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221/201912-00062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机构: 小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危房改造条件程序以及2019年度小河镇工作开展信息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2-18
废止日期:
危房改造条件程序以及2019年度小河镇工作开展信息
发布时间:2019-12-18 19:12 来源:小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申请改造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中的任意一种类型,以及农村危房鉴定所确定的C级、D级危房户两个条件。

2. 申请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农村危房改造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家庭及住房情况材料。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村级评议后,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农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核实。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县级住建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同时对其住房情况及是否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等进行核实后, 对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核实发现异议的,应组织到现场复核。乡镇政府需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全部完成后,农户即可改造房屋。

另外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作并保存改造户档案,每户农户的档案包括农户申请、改造对象认定表、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3.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农村危房改造有修缮加固和重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

 

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

修缮加固补助6000元,重建补助20000元

 

5.年度完成数量和信息

2014-2018年危房改造总户数125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427户,2019年老旧房改造工程全镇一共78户,目前已完工77户,剩下1户已开工;危房改造综合任务数已完成,目前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实现房屋鉴定全覆盖,居民住房基本安全得到保障。今年又按照住建局要求,联合开展了危房改造再核查工作以及“四类对象”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并且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专家逐一上户对存在问题的农村老旧房制定“一户一案”的修缮方案,确保修缮后住房质量得到有效提升,竣工后由住建部门合乡镇相关负责人一起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