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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32E/202001-00013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七都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七都镇高路亭游客服务中心修缮和标识标牌建设项目(第2次)(重新发包第1次)CZS42019037-A2成交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1-08
废止日期:
七都镇高路亭游客服务中心修缮和标识标牌建设项目(第2次)(重新发包第1次)CZS42019037-A2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8 17:00 来源:七都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七都镇高路亭游客服务中心修缮和标识标牌建设项目(第2次)
项目编号:CZS42019037-A2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采购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石台县龙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石台县城关秋浦东路14号
成交金额:140924.00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方文生
方勇
苏美珍
采购人名称: 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台县七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勇
联系方式:1805663858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新华书店车库入口至四楼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0566-2096617
收费标准: 国标
收费金额:0.21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1月08日至2020年01月0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108号,联系电话:0566-209661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安徽四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名:石台县爱色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其他情况: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七都镇高路亭游客服务中心修缮和标识标牌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在公告期结束后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尽快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政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