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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2002-00003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3
废止日期: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17:05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乡两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即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经审核,全县8个乡镇、36个县直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共6745项,精简3636项,精简比例达53.91%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梳理形成《石台县乡镇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石台县县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三、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常态机制。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石台县县乡两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和有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不再印发纸质件。

 

附件1:石台县乡镇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2:石台县县级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