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
收悉《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556号),下达我县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80万元,其中冬春救助中央资金177万元,冬春救助省级资金3万元。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同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石台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