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农函〔2020〕38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池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 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方案><关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扶组〔2020〕5 号)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打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春季攻势,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精准识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摸排,把拥有劳动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精准识别出来,作为具备实施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
(二)进一步完善项目设计。围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等高效特色产业谋划项目,将常规粮棉油等列入负面清单。到村项目重点围绕村主导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支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或发展机械作业、烘干、冷藏、仓储、运输、市场交易等相关产业和配套产业。到户项目根据贫困户所具备的条件,尊重其意愿,指导贫困户选择最合适的项目和产业。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强化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管理,严格实行“群众参与、村级申报、乡(镇)审查、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程序。完善常态化公开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公示,能公开都要公开,重要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高质量推进产业扶贫
(一)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健全完善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减贫激励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推行订单、务工、入股等联结紧密的带动方式,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和效益,作为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定及信贷支持、奖补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政策支持的必要条件,激励新型经营主体带贫主动性,把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建强,带动贫困户增收。
(二)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谋划实施到村到户项目,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保持上年特色主导产业稳定发展,引导贫困群众和一般农户参与发展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主导产业规模。支持“一村一品”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三)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探索实施农业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要针对当地扶贫产业主要风险隐患,将更多的农业特色产业纳入保险范围,为贫困户和带贫数量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包括价格保险在内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
三、强化产销和技术对接
(一)强化产销对接。加强贫困村益农信息社建设,及时发布产销信息,促进农产品供需对接。发挥贫困村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作用,积极加强宣传推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扩大贫困村、贫困户和带贫主体销售渠道。主动与电商企业对接,利用电商平台推动企业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促进农产品上行。
(二)强化技术对接。发挥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和贫困县主导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作用,指导贫困村科学谋划产业扶贫项目,指导贫困户精准选择脱贫产业,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相关服务。继续组织全市530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贫困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每名农技术人员联系服务2名自种自养贫困户。
四、促进贫困人口增收
(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等农业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户务工,以及后期的“管养护”,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其中,互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生产经营性收入。
(二)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农业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培训,加强贫困户、帮扶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培训,组织更多的贫困户参加培训,实现每个自种自养贫困户培训1次以上,提高其生产技术和经营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把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摆上位置,深入分析疫情对农业扶贫产业发展的影响,全力做好应对疫情相关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确保疫情防控与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两手抓、两手硬。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善于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探索灵活便捷、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探索开展网上联审联批、网上专家评审等方式,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前期工作。
(三)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缓一缓、等一等思想,加快推进到村、到户项目审批,做到早建设、快收效,帮助贫困群众增收。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9日
抄送:市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