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73号)要求,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5元要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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