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公安局 > 规划信息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452/202003-00001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石台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19年石台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31
废止日期:
2019年石台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16:57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字号:[默认 超大]

2019年石台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全国、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放在首位,严格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精神,按照“法定、精简、监督”的原则和“接、放、管”的要求,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6项。

(二)推行清单制度建设。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目前,县公安局权力事项468项,清理证明事项申请材料335项。

(三)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水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石台县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四)深化政务服务。深化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要求,构建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指南。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为着力点,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真正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在车驾管、户籍、出入境等窗口全面推行告知服务、预约服务、引导服务等,节约群众办事时间,简化办证办事手续。落实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全面提升窗口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化、拓宽“皖警e网通”、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应用。积极推广实施出入境新政,扩大受益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紧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地。

(五)    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做实“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不断提高对“人、事、物、点、线、面、网”等基本要素和“吃住行消”等活动轨迹的管控效率。加强群防群治,打造特色巡防。推进“江淮义警”建设,让“平安志愿者”彰显强大威力。依托雪亮工程,优化卡点建设,提高卡点科技含量,健全完善卡点紧急布控机制。建立防暴反恐维稳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涉恐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密切关注敌情、社情动态,组织开展了紧急布控勤务实战演练,实地检验卡点布控查缉堵截和人员装备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应对突发警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紧急布控堵截实战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有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认真执行《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由县局指挥中心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局每年开展1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法制大队主要职责是法律审核,人员由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组成。2019年县局的重大文件、重点协议均经县局法制大队完成了合法性审查,有力保障了县公安局重大决策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讨论决定。印发了《石台县公安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县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三)落实跟踪评估机制。我局落实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2019年主要跟踪评估了县城区域禁放烟花爆竹的执行情况,禁放取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调查取证、告知的流程。县局印发了《石台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案件制度》,明确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行《石台县公安局案件五级把关审核工作制度》,落实法制员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通过日常检查、节点清查、重点整治,不断强化对辖区旅馆、棋牌室、出租房的综合治理,针对易发“黄、赌”的旅馆、棋牌室、出租房屋进行集中治理,打击处理一批赌博案和卖淫嫖娼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运、酒驾、故意遮挡号牌、“守护平安—铸安行动”等专项行动30余起。严厉查处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护学岗”制度,在早中晚三个高峰时间段内,提前对校园周边的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确保道路通畅。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政治建警不断加强。积极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化“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把全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上来。积极做好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结合2019年度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举办法律知识培训,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业务指导。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石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执法办案积分制工作,激励、引导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提高执法质量。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石台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对全局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的执法错误决定实施责任追究。执行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深化辅警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辅警队伍管理,不断总结提炼使用管理经验办法。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执行《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刑事案件“三统一”改革,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五)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部分动态调整指导意见》、《池州市公安机关部分治安案件查处标准(试行)》裁量标准。

(六)依法处理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全年共受理阻碍职务类案件10起,其中移送起2起,其他给予治安处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主办案件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审核把关制度、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案件制度、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重点,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落实局长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近年来,我局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落实局长出庭应诉。

(二)自觉接受监督。履行主体责任,科所队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警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对执法过程、执法关键点的全方位监督,推进全流程管控,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度,法制大队对全局执法办案部门的接处警、受立案及案件的进展情况每日开展网上巡查,每周汇总内部通报,督促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二)加强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综合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19年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148起。

(三)做好公安信访工作。严格实行诉访分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处置非法信访行为。

七、全面提高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每年举办1次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结合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举办多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民警旁听涉黑恶案件开庭审理过程,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组织参加全市法制系统练兵比武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使“法制员”熟练掌握法律规定及案件审核的方法、流程、标准,能够准确提出案件审核意见和法律依据,发挥好“质检员”的作用。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根据《石台县2019年度重点普法目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全局各单位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结合各单位职责,采取咨询、发宣传单、上法制课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通报典型案例。全年全局开展了2次案件评析教育活动,推进警示教育,以身边的案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要求全体民警时刻警醒,做遵纪守法的清醒人、明白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的放矢地开展执法业务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二)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新媒体沟通,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把服务大局普法宣传有机融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活动总体安排。增强公安宣传的覆盖面,善于利用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增加宣传的传播力和感染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在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51篇,国家级5篇,省级45篇、市级201篇,其中中央电视台报道3次(篇)。

 2019年,全县公安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不系统、不全面,造成相关工作不到位。

 2020年,全县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断续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以“四个铁一般”的工作标准,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