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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1
废止日期:
石台县农村危房改造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1 10:08 来源:石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推进全县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措施

(一)加大排查力度。坚持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做到“四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全覆盖,及时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情况。

(二)开展房屋等级评定。通过乡镇自查和专班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房屋安全等级评定工作,严格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改造计划,加快推进。

(三)加强危房改造管理。继续发挥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的作用,继续跟踪,定期监测,开展专业培训,对改造中的房屋加强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确保住房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严格资金使用,不得挪用占用。要规范改造资金使用,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问题,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及时处理答复群众反映问题。

(三)严格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农户的纸质档案,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实行一户一档,建立完善农户纸质档案。

(四)健全信息报告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周报制度,每周一将本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