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七都镇人民政府 > 社会救助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532E/202004-00114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七都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0年石台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16
废止日期:
2020年石台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16 09:23 来源:石台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石台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和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高质量退出国家贫困县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拓展治理内容,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实落地,着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
    一、重点任务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6月份前开展一次农村低保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各地是否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结合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各地是否严格执行低保救助政策,落实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配合扶贫、人社等部门引导促进救助对象就业,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既做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落一人,也防止低保一兜了之。
     (二)临时救助有困必帮有难必救。将《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和《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对先行救助是否落实备案手续,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提质增效。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因疫致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将《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地社会救助对象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全面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六)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完善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以查处促整改。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七)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 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资金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八)完善制度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落实低保工作制度,完善低保认定办法。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县、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九)加强信息反馈。各乡镇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报表,按季度更新,于每季度末月18日前上报县局。乡镇民政所每月7日前填写《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数据统计表》上报县局,务必做到数据准确及时。要按季度收集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省厅将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6月18日、12月18日前各民政所要对本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县局。 

(十)强化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乡镇,县局将加强实地调查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十一)提升经办能力。继续抓好《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推进民政部门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十二)坚持开门整治。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基层综合服务窗口等,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介绍。各地要在门户网站对农村低保标准、低保对象等相关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向社会公开公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