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5月8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发布主题: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发布人: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美琴
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谭金庆
县税务局税政股 佘国富
主持人: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 汪艳霞
发布会摘要:
汪艳霞: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新闻发布会。在这个春暖花开、生机盎然的季节,我们迎来了全国第29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时间是4月1日至5月20日,活动主题是“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税务局、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相关代表,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
今天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
首先,请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金庆介绍机构改革以来县税务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机构改革以来县税务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谭金庆:大家上午好!机构改革以来,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努力展现新机构新形象、新风貌、新作为,较好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七个力”:
一是疫情防控在周密部署中提升应对能力。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实行了“县局领导包保分管部门(联系分局)、股(分局)负责人包保本部门”的包保机制。依托“秋浦源”文化品牌优势,号召春风志愿服务队投身社区防控一线,累计参与社区值班值守300余人次。主动到对口扶贫联系村和共建社区开展慰问。积极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网上申报率达到99.22%。
二是机构改革在蹄疾步稳中积蓄发展潜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四个确保”,精准操作、有序推进。研究制定“1+5+7”工作机制,编制《改革任务台账》,牢牢把握改革任务落实的关键时点,挂图作战,分工协作,对表推进,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办公、机构挂牌、人员整合、三定方案落实等各阶段任务。
三是减税降费在压茬推进中激发市场活力。我局把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搭建“1+8”运行框架,围绕4场攻坚战,以“四小模式”为支撑,打造“县局领导+机关股室按量包保、税源管理单位兜底”的闭环辅导,构建“全局包保服务+分区域培训+个性化定制”宣传体系,走访辅导4000余户纳税人。2019年,新增税收政策减免3500万元,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254万元。
四是组织收入在精征细管中提供坚实财力。我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准确把握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的关系。通过不断强化经济运行和政策效应分析,抓住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组织收入稳中有进。2018年,组织税收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8.22%;2019年,组织税收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6%,税收收入呈现行业税收“四增两减”、主体税种稳定增长、税收质量显著提升的特点。
五是税务监管在内外协同中凝聚共治合力。我局持续净化税收秩序,完善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试行行政处罚领域说理式执法。强化数据质量管理,顺利推进金三系统并库,社保费征管、自然人税收管理、增值税发票税控2.0系统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顺利上线。
六是营商环境在持续优化中提升服务魅力。近年来,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优化个性服务,经常性开展“延时、增时”服务。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全面实施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大力推行无纸化退税。2019年,在全省出口退税办理速度考核排名第一。深化纳税信用管理,近两年来,助力信用优质小微企业办理“税融通”贷款2300万元。
七是队伍建设在融合共进中迸发更强动力。我局扎实开展“示范型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主动与扶贫村、非公企业、社区等党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纽带作用,举办特色文体活动10余次。按期上线数字人事管理系统。举办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班40余期,培训人员800余人次。突出岗位练兵比学赶超、岗位成才的导向作用,3人被授予市局业务大比武优胜个人。1人入选省局“素质提升‘115’工程”。
谢谢大家!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的税费政策和相应政策落实情况】
汪艳霞:接下来,请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美琴介绍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的税费政策和相应政策落实情况。
汪美琴:大家上午好!下面,请允许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的相关税费政策,另外,再向各位来宾汇报一下我局相应政策落实情况。
一、相关税费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部署出台了四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的税费政策。
第一批政策重点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既注重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比如: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又注重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比如: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还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比如:对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对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第二批政策重点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这批政策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如:免征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为2020年2月-4月。
第三批政策重点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批政策包括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比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最新文件,目前该项政策执行期限为3月1日-12月31日;免征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2020年2月-6月。
第四批政策重点聚焦稳外资稳外贸。这批政策包括大面积提高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共计1464项产品提高出口退税率。另外,对于纳税人首次申报的退(免)税业务,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未超过限额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确认可先行审核办理退(免)税。
二、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聚焦落实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在税费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措施和纳税服务质效上不断发力,目前呈现出“惠”“快”“优”的特点。
(一)税费政策落实突出“惠”
今年1-4月份,累计实现减税降费1421.56万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874.88万元;二是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546.68万元。
(二)税收征管措施突出“快”
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优化注销39户,占注销登记总量的92.86%,平均注销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相关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时间缩短80%以上。
(三)纳税服务质效突出“优”
通过“包保服务”、线上推送、电话辅导等途径送政策共5381次。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办理、自助办理、预约办理、延时办理等服务19904笔。
谢谢大家!
【提问环节】
汪艳霞:下面,进行最后一个环节,请与会代表提问,各位嘉宾有什么想问的,请举手示意。请税政股佘国富同志回答相关问题。
石台县惠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汪小慧:我单位是一家生产型企业,请问针对本次疫情,地方税费有什么减免政策?
佘国富:您好!感谢您的提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有关工作部署,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 [2020] 287号),
(一)对交通运输、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文体娱乐业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四)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其他企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纳税人可以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填写减免税申请核准表,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税务机关核准后,修改税源减免税信息,即可享受困难减免。
市政协委员、安徽怪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胡斌:我公司是一家旅游娱乐服务企业,近期国家出台了对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请问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政策截止到什么时间?
佘国富: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你公司可对照上述增值税税目注释享受相关免税政策。
政策执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我局会根据最新公告内容及时通知各位纳税人。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吴伟:您好,今年是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咱们税务部门关于脱贫方面有没有什么相应的政策?
佘国富:您好!感谢您的提问!目前,我省税务局编制了《安徽省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和《安徽省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涵盖基建、产业、区域等六个方面,足足有100项政策。在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比如,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包括合作社和公司+农户等类型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对所得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从事上述“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再比如,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方面,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方“六税两费”政策;还有对符合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再有,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方面,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对上述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上述政策涉及面较广,所以重点介绍,我局会进一步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政策惠及面达到100%,
汪艳霞:因为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非常感谢大家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继续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崇高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石台税收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贡献税务力量!
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