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893号) 规定,经审核,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社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566-6023519
石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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