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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石台县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9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29 15:06 来源:石台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2020年度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

                            (石台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为加强我县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有效开展,逐步建立以考核为主要环节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责任感,根据《石台县科技特派员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科技特派员

  二、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科技服务情况考核(50分)

  (1)根据各联系点情况,制定技术推广工作方案,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工作 (10分)。无工作方案的扣10分。

  (2)科技特派员派驻贫困村,为贫困村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重点联系1-2户农业新型主体,提供种养业技术指导与服务(10分)。无联系点的扣10分(所联系村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除外)。

 (3)联系点技术服务工作,实行工作月报制 (10分)。少报1次扣0.8分。

 (4)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需要,1年到联系村或点不少于5次(10分)。少1次扣2分。

 (5)派驻期满对科技特派员联系点工作进行满意测评(10分)。按每票满意的10分,较满意的得5分,不满意的得0分,计算总分后除以参加测评人数得出测评分数。 

  2.新项目、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情况(30分)

  (1)引进至少1个示范新品种或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10分)。无引进的不得分。   

  (2)指导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解决农特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技术难题(10分)。

  (3)协助企业、大户、家庭农林场等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或解决技术难题并获得较好效益的(10分)。没有达到要求的扣1-5分

  3.开展科技培训工作情况(20分)

  (1)在联系点每年组织集中科技培训1次以上(10分)。没有达到要求的扣10分(提供照片资料)。

   协助贫困村开展相关科技培训工作(10分)。没有开展的扣10分。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由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成立考核组,分乡镇组织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考核。

  2.科技特派员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撰写总结材料,实事求是地填写《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3.考核组对科技特派员驻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4.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5.考核组根据评分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量化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达90分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70-89分的定为称职等次,69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等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工作不积极主动,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者。2、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经济损失严重和影响较坏者。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对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的科技特派员,按每人每年3000元发放绩效考核奖励;考核等次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考核,并由派出单位对其予以调整,重新选派合适人选;派驻期满,对优秀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县派科技特派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考核办法暂定执行两年,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