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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D906001 /202006-00057 组配分类: 预案管理
发布机构: 矶滩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启动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IV 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4
废止日期:
关于启动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IV 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21:02 来源:矶滩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防指成员单位:

省防指已于 6 月 23 日 9 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市防指也已于 6 月 23 日 16 时起,启动《池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当前强降雨防范工作,县防指决定自 6 月 23 号 18 时起,启动《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IV 级应急响应。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汛责任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水情发展趋势,加强会商研判,周密部署强降雨防范工作。

二、强化预警宣传。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滚动发布暴雨、洪水预警及河库水情、汛情信息,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遇险自救和避灾能力。

三、强化重点排查。要加强各类防洪工程调度,抓住有利时机,迅速开闸、塌坝降低水位。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塘坝、沿河低洼处、在建水利工程、学校、养老院、切坡建房、危旧房、景区景点等防汛重点地区、重要部位的巡查密度,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转移避险。要认真做好人员涉水通行警示及劝阻工作,充分发挥山洪防御网格化组织体系作用,提前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准备,必要时立即果断转移,并妥善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工作纪律。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通力合作、高效运行,全力投入防汛抢险工作。要严格实行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重大险情要立即上报。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