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防指成员单位:
省防指已于7月7日12时起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市防指已于7月7日15时起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鉴于防汛形势严峻,根据《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县防指决定自7月7号16时起,将石台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III级应急响应提升至II级。现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要继续坚守联系乡镇,压实责任,靠前指挥,指导督促乡镇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防汛责任人要全部在岗在位,一把手全面抓,分管同志具体抓,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实时掌握雨、水、工、灾情,加强防汛会商调度,及时预测、预报、预警,掌控防汛抗洪工作主动权。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等及时滚动发布暴雨预警及河库水情、汛情信息,宣传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增强遇险自救和避灾能力。
三、做好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防守。要及时对水库、山塘安全和下游影响区、城市积水易涝区、旅游景区、沿河低洼地区、道路交通损坏影响区域、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及险工险段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根据预警及时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确保生命安全。
四、严格防汛纪律。要严格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县防汛督查组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防汛抗灾抢险工作,对因防汛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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