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宏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刀岗坑路硬化建议已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案中提出,矶滩村外重阳组刀岗坑路通行不便及部分村组路段未安装路灯,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为方便群众出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问题,建议对刀岗坑路进行修复,完善村组道路路灯设置。
1.关于刀岗坑路修复建议,乡村两级将积极申报道路建设项目,积极向上级争取道路项目建设的支持,力争尽快筹措资金给予帮助解决。
2.关于完善路灯设置建议,乡、村两级对未安装路灯路段进行摸底统计,积极申报“一事一议”项目,优先考虑自然村组安装路灯建设,以方便村民出行。
矶滩乡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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