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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452/202007-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对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石公发[2020]40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13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3 10:19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文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成立交警大队小河中队的建议》(第4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及时与县委编办进行对接会商,受机构编制限制,成立交警大队小河中队从编制层面难以获批。具体解决方案:一是结合森林公安转隶,在原丁香森林派出所驻地设立仁里中队小河执法站,具体负责西片交通管理执法。二是待小河派出所办公楼置换完成后,在警力配备方面给予倾斜,探索实行“交所合一”,赋予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责权限,统一执法,联合执勤。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机制建设,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在交通事故易发地段安装抓拍监控设备,我局与小河镇政府对接会商后正在有序推进,小河镇区违停抓拍监控设备已安装完毕。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石台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