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石台县南片区成立仙寓镇交警中队的建议》(第66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及时与县委编办进行对接会商,受机构编制限制,成立交警大队仙寓中队从编制层面难以获批。具体解决方案:一是根据县公安局三定方案,我局交管大队下设仁里中队、七都中队,考虑七都中队警力和战线因素,2020年3月,我局将南片区大演乡、仙寓镇交通管理划归仁里中队管辖。二是结合森林公安转隶,整合警力资源,探索实行“交所合一”,赋予派出所交通管理职责权限,统一执法,联合执勤。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交通安全管理站、劝导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机制建设。
下一步我局交管大队将结合南片区道路交通环境特点,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石台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