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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陈文忠解读】《石台县水利局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31
废止日期:
【陈文忠解读】《石台县水利局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31 15:17 来源:石台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水利局2020年“江淮普法行”

活动方案

 

根据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石人常监司〔20201号),为继续在水利系统开展好“江淮普法行”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形势特点,深入开展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全行业树立法治意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促进全面小康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五)“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六)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八)《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九)水行政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步骤

(一)8月上旬,制定活动方案,启动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

(二)8月至9月,根据行业特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及行”“宣传行”活动,掀起全县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高潮;

(三)10月至11月,对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普及行”“宣传行”活动进行督查,开展“督查行”活动;

(四)12月上旬,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五)1212日,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并报送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和贯彻实施普法决议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协同配合,抓好推进落实。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尤其要充分认识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有计划、按步骤、高效率地推进学习宣传活动,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实施的有效衔接和紧密配合。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要聚焦“六稳”“六保”工作中突出法律问题,重点围绕基本民生、市场经济、基层发展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拓展宣传渠道,巩固和提升线上普法工作成果,推广使用全省“智慧普法”系统,利用好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微电影、戏剧、动漫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提高公众参与度。要注重宣传效果,力戒形式主义,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让法律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各股室普法主体责任。水政股要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常态化工作,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形成普法大格局。要把普法、宣传与督查活动三位一体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1.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3.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活动方案

 

 

 


附件1

 

水利局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

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县水利行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促进全面小康

三、主要任务

“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以党员、领导干部和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等为普法重点对象,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完成时间:1210日前)

(二)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成时间:830日前)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完成时间:830日前)

(四)组织开展局领导干部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测试;(完成时间:830日前)

(五)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完成时间:920日前)

(六)组织参加一场县直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完成时间:920日前)

三、活动要求

(一)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动作到位,成效明显。

(二)要将“普及行”活动与“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水利特色的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局办公室要注意总结提炼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于121日前将“普及行”活动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打算)报县法宣办。

 

 

 

附件2

 

水利局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

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宣传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促进全面小康

二、时间安排

20208月下旬至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五)“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六)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八)《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

(九)水行政相关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江淮普法行”活动的宣传工作,主动参与县法宣办、局各项法宣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把“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列入重点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组织,确保完成宣传任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报道方法,宣传正能量,力争取得最好的宣传效果。

 

 

 

 

 

 

 

 

 

附件3

 

水利局2020年“江淮普法行”之“督查行”

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督查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督查行”活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了解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2020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普及行”活动情况,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助力“六稳”“六保”工作。

二、活动主题

加强全民普法 促进全面小康

三、督查重点

(一)“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安排情况以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情况;

(三)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五)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学习宣传情况;

(六)“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七)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十)水政执法在执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学习宣传情况。

四、督查时间

202011月。

五、督查方式

(一)请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对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

(二)局机关组成督查组,督查局属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解读人:石台县水利局局长   陈文忠

负责股室: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66-602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