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渔政执法打击力度和巡查密度
为保护我县秋浦河、黄湓河、清溪河等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河域生态平衡,我县于2001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了禁渔期,禁止在禁渔期内从事一切捕捞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为贯彻落实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秋浦河等河流渔业资源管理的通告》【石政〔2020〕7号】精神,加强秋浦河渔业资源的保护,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巡查的时间以4月1日至7月31日为重点,每周不定期安排巡查(特别是针对下半夜的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渔政执法90次,430人次参加,出动车辆76辆次,执法艇13艘次,制止非法捕捞48起,立案4起,其中结案3起,共计罚款3000元整;清理丝网161条;绝户网(地笼)1258条;自制捕鱼工具15套;现场放生河鲜鱼等渔获物约187市斤;今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击执法活动与群众监管并举,加大巡查打击力度,接到举报必出勤,重点打击电、炸、毒鱼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破案率,给非法捕捞更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