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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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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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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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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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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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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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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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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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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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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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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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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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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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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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9年预算与上年持平,2019年本单位预计不存在因公出国(境)的情况,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2019年预算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和业务单位来人就餐、住宿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2019年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改革后,单位车辆编制数6辆,保有车辆数6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车辆满编,能正常运行,故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为保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日常开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支付的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费、保养维修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