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司法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决算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53W/202009-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18
废止日期: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18 08:10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



   


第一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需要由县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乡()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乡()政府、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 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台县司法局由机关本级组成,全局政法编制35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31人;特定岗位3人,公益性岗位2,其他聘用人员5,见习岗位5,内设9个机构,下设8个司法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户数一致。

纳入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栏 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15.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705.46

五、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其他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41

九、卫生健康支出

11.83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36.85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815.55

本年支出合计

815.5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815.55

总计

815.55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收入

 

小计

其中:教育收费

 

栏次

1

2

3

4

5

6

7

8

 

合计

815.5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05.46

625.74

 

20406

司法

705.46

625.74

 

2040601

行政运行

459.39

410.33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97

39.18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8.6

5

 

2040607

法律援助

29.5

29.6

 

2040610

社区矫正

16

12.86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90

128.77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41

52.83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0.76

52.8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44

37.7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32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4.01

14.27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5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6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83

11.9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54

11.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54

11.9

 

210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0.29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0.2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85

35.5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85

35.5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85

35.59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815.55

765.05

50.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05.46

654.96

50.5

20406

司法

705.46

654.96

50.5

2040601

行政运行

459.39

459.39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97

21.97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8.6

83.6

5

2040607

法律援助

29.5

29.5

2040610

社区矫正

16

16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90

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41

61.4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0.76

60.7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44

32.4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32

4.32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4.01

24.01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5

0.65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65

0.6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83

11.8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54

11.5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54

11.54

210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0.29

0.29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0.29

0.2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85

36.8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85

36.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85

36.85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815.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705.46

705.46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61.41

61.41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8

11.83

11.83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36.85

36.8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1

23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52

24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815.55

本年支出合计

54

815.55

815.5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57

总计

29

815.55

总计

58

815.55

815.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编制单位: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815.55

765.05

50.5

815.55

765.05

50.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05.46

654.96

50.5

705.46

654.96

50.5

20406

司法

705.46

654.96

50.5

705.46

654.96

50.5

2040601

行政运行

459.39

459.39

459.39

459.39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97

21.97

21.97

21.97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88.6

83.6

5

88.6

83.6

5

2040607

法律援助

29.5

29.5

29.5

29.5

2040610

社区矫正

16

16

16

16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90

90

90

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41

61.41

61.41

61.4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0.76

60.76

60.76

60.7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44

32.44

32.44

32.44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32

4.32

4.32

4.32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4.01

24.01

24.01

24.01

20827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0.65

0.65

0.65

0.65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0.65

0.65

0.65

0.6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83

11.83

11.83

11.8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54

11.54

11.54

11.5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1.54

11.54

11.54

11.54

210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0.29

0.29

0.29

0.29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0.29

0.29

0.29

0.2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6.85

36.85

36.85

36.8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6.85

36.85

36.85

36.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6.85

36.85

36.85

36.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公开06

部门: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76.19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4.9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35.78

30201

  办公费

17.6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14.44

30202

  印刷费

7.67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30203

  咨询费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4.97

30204

  手续费

0.12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30205

  水费

0.16

310

资本性支出

32.9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32.44

30206

  电费

2.42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55

30207

  邮电费

9.98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2.93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54

30208

  取暖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0.32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61

30211

  差旅费

13.8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38.2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4

  医疗费

0.62

30213

  维修(护)费

3.02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6.67

30214

  租赁费

6.61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1.03

30215

  会议费

6.44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63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招待费

7.32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2.94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5.39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2.81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8

  助学金

0.1

30228

  工会经费

19.99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197.26

30229

  福利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08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99

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2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3.31

31204

  费用补贴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587.22

公用经费合计

177.8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石台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余

 栏次

合计

注:石台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石台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15.5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815.5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49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81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5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81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05万元,占93.81%;项目支出50.5万元,占6.19%;没有经营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5.5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15.5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49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5.5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49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 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9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05.46万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1万元,占7.53%卫生健康()支出11.83万元,占1.45%住房保障(类)支出36.85万元,占4.5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8万元,支出决算为81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增长;二是人员奖励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765.05万元,占93.81%;项目支出50.5万元,占6.1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7.47万元,支出决算为45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奖励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纳入行政运行(项)预算。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8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了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5万元,其余的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了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其余的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了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其余的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全部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17万元,支出决算为3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83万元,比2018年增加8.59万元,增长5.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计提了历年部分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石台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3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没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没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没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石台县司法局共有车辆6辆,全部是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5个项目,涉及资金214.4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其中:人民调解项目1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7.46%;法律援助项目37.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7.49%;社区矫正项目18.6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8.7%;普法与依法治理项目4.6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2.14%;其他司法业务和装备支出项目137.7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64.21%。具体情况如下:

1)人民调解项目  年度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11万元;同级财政资金5万元。项目年初设定目标: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普遍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对人民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确定)。

2)法律援助项目  年度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37.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20万元;同级财政资金17.5万元。项目年初设定目标: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全省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万件。

3)社区矫正项目  年度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8.6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6万元;同级财政资金12.66万元。项目年初设定目标:严格执行监督管理手段、措施,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运用教育帮扶方法,开展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减少和预防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普法与依法治理项目  年度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4.6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0万元;同级财政资金4.6万元。项目年初设定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普法办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满意度。

5)其他司法业务和装备支出项目  年度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37.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129.4万元;同级财政资金8.3万元。项目年初设定目标:按照《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完善基层业务装备配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部门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全部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县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石台县司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具体如下:

1)“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311起,调解成功率达99%。其中各司法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7起,调解成功率99%。其中成功调处损害赔偿纠纷191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75起,合同纠纷91起,劳动争议纠纷149起,征地拆迁纠纷28起,旅游纠纷11起,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2起。协议履行率为100%。通过全体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县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标准是2009年制定,标准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我县人民调解员绝大多数是兼职,专职人民调解员很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适当增加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完善“以案定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2)“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执行数为3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县法援中心及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8件,其中刑事案件148件、民事案件186件、行政案件4件,社会律师办案273件,已结案件366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179人次,其中,办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97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共计2.215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基本支出列入法援专项经费,值班补贴支出未列入专项经费;二是是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文书格式不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好法援经费的资金效应;三是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意识。

3)“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66万元,执行数为1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质量,维护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截止2019年底,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107人,其中:缓刑106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今年累计新入矫46人,解除矫正51人;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10件,给予警告7人。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82人,占比84.5%,累计佩戴电子腕带3人。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社区矫正经费开支符合管理规定,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中聘用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经费比重较大。二是经费支出时序进度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年初合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厉行节约,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经费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社区矫正正常业务开支需求。二是继续做好专项经费台账管理,按照时序进度使用。

公开上述项目绩效自评表。

石台县司法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 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

石台县司法局

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人民调解

中央主管部门

司法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安徽省司法厅

实施单位

石台县司法局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B/A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6.0

16.0

1.0

  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

11.0

11.0

1.0

  同级财政及其他资金

5.0

5.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普遍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对人民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确定 )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2019年度,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311起,调解成功率达99%。其中各司法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7起,调解成功率99%。其中成功调处损害赔偿纠纷191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75起,合同纠纷91起,劳动争议纠纷149起,征地拆迁纠纷28起,旅游纠纷11起,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2起。协议履行率为100%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全省)

全年完成情况(市县区)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纠纷数

50万件

5311

排查纠纷数

10万件

5311

 调解服务人群数

150

11396

质量指标

 调解成功率

98%

99%

达成书面协议率

18%

20%

 以案定补资金审核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限完成调解案件占比

90%

95%

申请调解的便捷性

95%

95%

以案定补经费支出时效性

95%

95%

成本指标

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成本

X万元

14.8

调解人员以案定补费用

X万元

1.2

调解经费使用合规性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纠纷调解服务覆盖率

100%

100%

有效预防矛盾升级激化

90%

98%

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

90%

96%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对以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讼累的促进和影响

90%

95%

对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促进和影响

90%

95%

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和影响

90%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纠纷当事人满意度

90%

95%

电话回访满意度

90%

95%

 

 

 

说明

注:1、“中央和省级资金”是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法律援助以奖代补资金。"同级财政及其他资金"是指同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自有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石台县司法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 年度 )

填报单位(盖章)

石台县司法局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中央主管部门

司法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安徽省司法厅

实施单位

石台县司法局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7.5

37.5

1.0

  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

20.0

20

1.0

       同级财政及其他资金

17.5

17.5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与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9年全省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万件。

    积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为中心,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零距离的法律服务。2019年,县法援中心及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40件,其中刑事案件150件、民事案件186件、行政案件4件,社会律师办案275件,已结案件377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272人次,其中,办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97件,为农民工挽回损失共计341.7886万元,其中讨薪203.019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全省)

 全年完成情况(市县区)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办案数量

81000

340

结案率

75%

100%

信息系统案件录入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社会律师办案率

55%

81%

开庭审理案件旁听率

5%

5%

归档卷宗规范率

90%

100%

时效指标

受理案件审批及时率

100%

100%

办案补贴发放及时率

100%

100%

批准案件指派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办案补贴标准执行率

100%

100%

培训费标准执行率

100%

100%

经费使用合规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政府服务单位,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

 

/

 

/

 

社会效益
指标

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

100%

100%

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90%

95%

在促进诉讼程序合法性、完整性中的作用

90%

95%

生态效益
指标

对生态环境不直接产生影响。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90%

95%

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90%

95%

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0%

95%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95%

案件有效投诉率

0.01%以下

0

说明

注:1、“中央和省级资金”是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法律援助以奖代补资金。"同级财政及其他资金"是指同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自有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石台县司法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中央主管部门

司法部

地方主管部门

安徽省司法厅

实施单位

石台县司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8.66

18.66

1

  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

6

6

1

      同级财政及其他资金

12.66

12.66

1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严格执行监督管理手段、措施,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禁止令和各项监督管理规定,运用教育帮扶方法,开展教育矫治和困难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减少和预防犯罪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为中心,以“抓教育、重管理、促改造”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刑罚执行质量,落实治本安全观。截止2019年底,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共75人,其中:缓刑75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今年累计新入矫57人,解除矫正59人;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12件,给予警告10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66人,占比88%,累计佩戴电子腕带3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全省)

全年完成值(市县区)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适用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案件办理数

15000

12

 

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

20000

57

 

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总数

40000

75

 

质量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率

95%

100%

 

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率

10%

100%

 

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合格率

95%

100%

 

时效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个案矫正率

100%

100%

 

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率

100%

100%

 

经费支出时效性

100%

100%

 

成本指标

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万元)

××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万元)

××万元

18.66

 

经费支出合规性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社会效益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违纪率

1%

13%

 

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

0.2%

2%

 

社区群众回访满意率

90%

100%

 

生态效益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本指标不适用

/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提升

90%

100%

 

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认可支持度明显提升

90%

100%

 

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9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

90%

100%

 

 

 

 

 

————

 

 

 

……

 

 

 

 

注:1、“中央和省级资金”是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中央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省法律援助以奖代补资金。"同级财政及其他资金"是指同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自有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4、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