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土地征收 > 征收标准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009-00029 组配分类: 征收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文号: 池政秘〔2020〕16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09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16:37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详细文件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