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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20
废止日期: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1-20 16:34 来源:石台县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石台县民政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1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支出表

3.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5.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8. 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9.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0.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开展双拥创建活动。

(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牵头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七)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有关办法;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措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九)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指导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和殡葬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预决算;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民政局有预算单位1个,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局本级预算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石台县民政局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2020年度做好如下工作:(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保障机制,完成城乡低保、五保提标工作。(二)围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省深度贫困县扶持政策等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对上争取力度。(三)加大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强化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及时审批发放救助资金。(四)做好城乡特困供养服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婚姻和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和孤儿救助与管理、老年福利、综治、双拥创建等事务工作。(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台县民政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14.3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37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4.37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44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8.20万元,占0.6%.

二、 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台县民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37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856.36万元,减少39.4%,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减少原因机构改革,在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等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1.11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2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8.20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20年预算1301.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36.79万元,减少39.1%,减少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等项目减少。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事务”项:预算89.9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2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干部保障及机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0.03万,主要用石台县县直优抚和社会救济项目支出;“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预算4.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退役士官扶持再就业经费项目;“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预算626.26万,主要用于石台社会福利院管理补助经费项目、高龄津贴、殡葬管理、七里社区城南日间照料中心运转经费项目、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项目、低收入高龄,失能老人生活照料,居家养老和护理补贴项目、石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等支出;“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事业”项:预算135.4万元,主要用于石台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金项目,石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严重精神残疾监护人管理补贴项目等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石台县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保障补助配套项目支出;“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救助支出”项:预算60万,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临时救助配套及石台县救助管理站工作经费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预算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慈善生活救助”项: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石台县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预算0.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类“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医疗保险:2020年预算4.7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33万元,增加7.5%,增加原因主要是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年预算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长10.9%,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基数正常调整。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4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0.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 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为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无此安排。

五、 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石台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14.37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 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314.3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4.37万元,占100%,2019年预算拨款减少856.36万元,减少39.4%,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减少原因机构改革,在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等项目减少。

七、 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台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314.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56.36万元,减少39.4%,减少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减少原因机构改革,在医疗救助、退役军人事务等项目减少。基本支出123.48万元,占9.4%,主要用于民政行政运行;项目支出1190.89万元,占90.6%,主要用于民政事业项目支出。


八、 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估。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 政府采购情况。

石台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石台县民政局有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属县公车办管理。

2019年底,石台县民政局固定资产总额867.2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