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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MB19221977/202010-0001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3
废止日期:
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15:49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皖安监法﹝201842号)同时废止。


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请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1号令)执行。


附件: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0)


 


 


池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