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39号),为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市、区)红色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扶贫,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0年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项目代码:AHSJXZ202034049999_RW10),下达市县050号,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用于贫困革命老区县(市、区)重要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加固及保护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安防、消防、防雷等工程;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旧址的陈列展览及提升工程;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游客接待中心、导览系统、旅游厕所建设等。
请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文化旅游部门,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按照《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绩〔2018〕389号)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30日内将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申报表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备案。同时,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附件:2020年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30日
附件:2020年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专项资金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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