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审财〔2020〕23号)要求,石台县审计局对2017至2019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台县工伤保险基金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征集、管理和使用,其中工伤认定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石台县工伤保险基金自2005年起实行市级统筹,2017年7月起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2017至2019年基金收入1,085.68万元,支出1,113.76万元,2019年底结余12.6万元。2019年底,石台县工伤保险按单位类型参保户数为347户,参保人数共7710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基金征缴方面,存在着欠缴工伤保险基金、建筑项目参保不规范问题。二是在基金支出方面,存在着事故发生时间不在参保所属期且未按期备案,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医疗等费用,床位费报销标准不统一和发生工伤就医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着未按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工伤事故备案、未按规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问题。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相关责任单位在审计整改期限内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加大工作调度,通过上门、电话催缴等措施积极清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池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规范基金支出行为,加强医疗等费用报销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规范工伤就医行为,严格实行事故备案制,及时完善工作台账,细化日常管理。
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石台县审计局
2020年11月12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