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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188F/202011-00008 组配分类: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发布机构: 石台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废止日期:
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16:50 来源:石台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2020年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审财〔2020〕23号)要求,石台县审计局对2017至2019年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台县工伤保险基金由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征集、管理和使用,其中工伤认定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石台县工伤保险基金自2005年起实行市级统筹,2017年7月起实行省级统筹。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2017至2019年基金收入1,085.68万元,支出1,113.76万元,2019年底结余12.6万元。2019年底,石台县工伤保险按单位类型参保户数为347户,参保人数共7710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基金征缴方面,存在着欠缴工伤保险基金、建筑项目参保不规范问题。二是在基金支出方面,存在着事故发生时间不在参保所属期且未按期备案,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医疗等费用,床位费报销标准不统一和发生工伤就医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着未按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实行工伤事故备案、未按规定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问题。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相关责任单位在审计整改期限内积极落实审计意见,加大工作调度,通过上门、电话催缴等措施积极清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池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规范基金支出行为,加强医疗等费用报销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规范工伤就医行为,严格实行事故备案制,及时完善工作台账,细化日常管理。

目前,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石台县审计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