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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石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27
废止日期:
【文字解读-县生态环境分局】《石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7 09:31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应急预案,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让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有法可依,确保了有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有关部门责任人的环境风险意识,使各级各部门分工明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应急预案由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起草,《石台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了8个乡镇和27家县直单位的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条。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本预案适用于在石台县行政区域内或域外对我县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预案内容共十章。

第一章是总则,第1-5条。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事件等级;

第二章是组织机构与职责,第6-9条。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领导机构、现场指挥机构与职责、县级专家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领导机构;

第三章是应急准备,第10-15条。明确了预案体系、风险控制、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科技支撑和联动机制;

第四章是预防和预警,第16-17条。明确了监测、监控与预警;

第五章是信息报送,第18-21条。明确了信息报告的时限和程序、分类及渠道;

第六章是应急响应,第22-25条。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原则、机制、响应措施和应急终止;

第七章是应急保障,第26-37条。明确了应急保障的资金、装备、基本生活和通信等保障;

第八章是后期处理,第38-39条。明确了善后处置和保险;

第九章是奖惩,第40-41条。明确了表彰和责任追究;

第十章是附则,第42-44条。明确了预案实施时间、管理与更新等。

六、创新举措

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我县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体制机制,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二)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应急准备工作;

(三)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