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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31
废止日期: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31 11:30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一、受理部门

石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区,石台县公安局各户籍业务窗口。

二、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我省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四、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本人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2、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旧的居民身份证;

3、丢失补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