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20032890739/202001-00057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
废止日期: |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1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含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体制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在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审批、核准、审核前提出部门意见,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全口径外债的管理和监测工作。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综合管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县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拟订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省推进中部地区崛起、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有关工作。负责协助长三角区域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县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计划。指导扶助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及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和监管工作。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与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家、省、市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实施。制定全县价格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的监审。负责价格认定以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电力工业管理工作。依法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管理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地区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等有关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重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县级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激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指导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一个下属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由委(局)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石台县发改委(物价局)机关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石台县项目办公室 |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科学实施“十三五“规划,当好参谋助手;
2、加强政策研究,加大争取力度;
3、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生态经济;
4、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有效投入;
5、依法推进节能减排,优化发展环境;
6、抓好其他具体工作:
7、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03.0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3.0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23万元,占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1万元,占5.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8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21.18万元,占4.21%。
二、 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221.13万元,增长78.45%,增长原因主要是原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伴随相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23万元,占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1万元,占5.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8万元,占2.42%;住房保障支出21.18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0年预算257.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6.15 万元, 增长16.35%,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2020年预算3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5万元, 增长15.52%,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增加了粮油行政执法机关服务。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 2020年预算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的“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2020年预算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长原因是2020年度新增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 2020年预算65.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5.78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增加了县储贷款贴息,县储粮保管补贴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28.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9.06%,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 2020年预算0.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原因是19年工伤保险没有单独公开,2020年细分公开。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2020年预算4.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65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增加了退役士官扶持再就业专项业务费用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0年预算12.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7万元,增长57.98%,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2020年预算21.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95万元,增长48.84%,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公积金缴存基数随工资基数增加。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 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收支总预算503.00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 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503.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00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221.13万元,增长78.45%,增长原因主要是原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伴随相关经费增加。
七、 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支出预算50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21.13万元,增长78.45%,增长原因主要是原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伴随相关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9.07万元,占63.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定额公用支出;项目支出183.93万元,占36.5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类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八、 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2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4万元,增长16.91%,增长原因主要是原县粮食局并入发改委,人员增加伴随相关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情况。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0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公务用车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0.00个,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00个。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0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66-6022532 传真:0566-6022871 邮编:245100
皖公网安备 34172202000002号
皖ICP备05015401号-1
网站标识码:3417220011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