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部门预算表(附表)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三、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七、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
4、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
5、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6、参与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物价局主要职责:
县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家和省《价格管理目录》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的实施,管理省、市委托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2、组织实施对价格的宏观调控;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价格水平调控目标,研究制定相应的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和调控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价格。
3、研究拟定有关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价格听证制度、价格公告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
4、研究制定价格改革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业价格,对列入上级价格管理目录中属于县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直接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
5、负责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和涉企收费;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治理乱收费。
6、负责全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全面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完善社会和群众价格监督机制。
7、负责全县主要工农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8、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工作;建立健全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动态及趋势,及时反映市场与价格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组织开展价格政策研究,为政府价格决策和企事业单位服务。
9、负责全县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鉴证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10、宣传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基层和企业物价人员,指导企业用好定价权和建立内部价格约束机制,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物价局)有一个下属预算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由委(局)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组成,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两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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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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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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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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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发改委(物价局)机关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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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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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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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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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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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宏观政策机遇、创新驱动机遇、市场倒逼机遇和开放发展机遇,树牢“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艰苦拼搏、勇于担当,为建设“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提供有力保障。
1、科学实施“十三五“规划,当好参谋助手;
2、加强政策研究,加大争取力度;
3、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生态经济;
4、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扩大有效投入;
5、依法推进节能减排,优化发展环境;
6、抓好其他具体工作:
7、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0.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0.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8万元,占7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占6.04%。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3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减少43.59万元,减少14.34%,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费用的支出,其中退休人员转入社保部门管理。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2.89万元,减少18.06%,主要原因是其他业务费取消。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局并入我委,增加了财产价格鉴定费用和12358价格投诉项目。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公务招待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五、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县发改委(县物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60.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收入预算260.3万元,其中: 事务支出14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8万元,奖金支出8.8万元,生活补助支出1.9万元,综合定额支出20.7万元。
七、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支出预算260.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59万元,减少14.34%。减少原因主要是压缩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52.89万元,减少18.06%,主要原因是其他业务费取消。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局并入我委,增加了财产价格鉴定费用和12358价格投诉项目。
八、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估。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0.7万元。包括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日常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电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县物价局)2018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5万元,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 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部门预算表(附表)
见附件
附件:
石台县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