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0MB1E095871/201604-00002 | 组配分类: | 污染物排放许可 |
发布机构: |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石台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计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4-28 | |
废止日期: |
石台县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省政府考核要求,2016年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55μg/m3以下。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PM10年均浓度降低到55μg/m3以下为目标,以工业源、移动源和各类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以严格年度考核、强化目标责任为抓手,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境执法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市扬(烟)尘污染防治。
1. 强化城市扬尘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拆迁现场、道路、港口码头、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全面落实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凡未达到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拆除垃圾及时清运、绿化或覆盖闲置3个月以上的拆除现场。对渣土运输实行前置管理,强化渣土运输企业化管理,严格实施密闭、冲洗保洁措施,加快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更换进度,源头解决运输泼洒问题。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机扫率。(县住建委、 交通运输局、 环保局)
2. 提升非煤矿山、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质量。对未完成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达不到除尘整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认真贯彻《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在行业准入和设计源头,把好环境保护关口。督促负有治污主体责任的单位,加强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切实落实防尘抑尘措施。鼓励新建、迁建、改建环保型搅拌站,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加快推进绿色环保型搅拌站建设。(非煤矿山整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委、县国土局、县安监局;混凝土搅拌站整治责任单位:县住建委、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3. 巩固燃煤小锅炉整治成果。继续加强锅炉监管,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反弹。市建成区及通天然气的县城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应淘汰完毕,日常督查发现一例,此项工作年度考核计零分。乡镇及其他地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生活燃煤锅炉要通过煤改气、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进行淘汰改造。大力推广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城镇建成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认真执行《餐饮业环境管理办法》,持续推进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油烟净化装置日常管理,做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不运行、不达标排放的餐饮场所,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商务局。)
5. 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各市、县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制订出台本地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和限制燃放的规定,切实加强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在创建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中,对于没有禁放烟花爆竹的,实施“一票否决”。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在禁放时间、地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理。(县公安局、县住建委、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
6. 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和“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2016年新增和提升绿地面积,完成绿道建设任务。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改造,按照城市绿道建设标准逐步改造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道,改善步行和自行车骑行环境。(县住建委、县行政执法局)
(二)、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7. 加快黄标车淘汰。认真实施《安徽省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2016年,保证淘汰全市80%黄标车,争取淘汰全部黄标车。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城市(县、市、区)建成区一律禁止黄标车通行,倒逼黄标车提前淘汰。继续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强化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打假行动。(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意见的实施,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按统一规范标准配备安装充电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石台县供电公司)
9. 加强对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督查。对已建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履行环保竣工验收,依法实施油气回收计量设备的检测与监管,确保其稳定运行,达到回收和排放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加强对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治污措施正常使用。加强燃油质量监督管理,供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车用燃油。适时启动车用汽、柴油由国Ⅳ标准升级为国Ⅴ标准的置换工作。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市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中石化、中石油等石台县分公司)
加强燃油质量监管及提升油品,开展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中石化、中石油等石台分公司)
(三)、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10. 优化产业布局。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编制主城区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协调推进实施,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加大现有企业退城进区、环保搬迁改造工作力度,加大技术改造和升级,淘汰现有企业落后产能,提高企业整体装备技术水平。通过等量置换、减量置换等措施实现总量不增,水平提升。(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
11.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审批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建设“两高”项目。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积极化解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重点行业所有新、改、扩建项目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环保局)
12.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淘汰落后产能部署要求,继续推动工业行业淘汰落实和过剩产能各项工作进展,加大钢铁、水泥、焦炭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按照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文件,推动落后产能的强制淘汰和部分低效产能的退出。(县经信委、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13. 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制定我省“十三五”能源消费双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目标责任。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含皖电东送耗煤)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有所下降。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把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建立健全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和打捆设备等。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激励作用,加大秸秆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的力度、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控制在10个以下。(秸秆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委、县财政局;秸秆还田责任单位:县农委等部门;秸秆禁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宣传部门等)
15.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关于在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要求,强化全省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进一步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继续开展建筑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率先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持续推进我省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推广。(县住建委)
(四)、完善保障机制
16. 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持续推进环保宣传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新局)
17. 完善环保经济政策。探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等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建设。继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环境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标准实施奖励,促进燃煤发电企业清洁发展。(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市县金融办)
18.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彻查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9.加强应急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及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发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做好2016年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县环保局、县政府应急办、县气象局等部门)
20. 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总结、汲取先进工作经验,加强对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指导,切实帮助各地提高工作方法和管理水平。同时,大力提高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附表1 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清单
池州市 石台县 (2016年度)
序号 |
市(县) |
单位 名称 |
锅炉 编号 |
锅炉型号 |
锅炉用途 |
规模(蒸吨) |
耗煤量(吨/年) |
淘汰方式 |
减排量(吨/年) |
总投资 |
其 中 |
淘汰时间 |
|||||||
烟粉尘(吨/年) |
二氧化硫(吨/年) |
氮氧化物(吨/年) |
中央资金 |
省级财政资金 |
市级财政资金 |
业主单位自筹 |
银行贷款 |
||||||||||||
1 |
石台县 |
石台县小菜一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皖R30074 |
LSC0.3-0.4-AⅡ |
|
0.3 |
50 |
关闭搬迁 |
0.7 |
1.4 |
0.6 |
|
|
|
|
5 |
|
2016.12 |
|
2 |
石台县 |
石台县四达包装厂 |
锅皖R30042 |
LSC0.75-0.7 |
|
0.8 |
100 |
关闭 |
1.4 |
2.8 |
1.2 |
|
|
|
|
10 |
|
2016.12 |
|
3 |
石台县 |
石台县鸿翔竹制品有限公司 |
锅皖R30011 |
DZL2-8 |
|
2 |
150 |
清洁能源替代 |
2.1 |
4.2 |
1.8 |
|
|
|
|
12 |
|
2016.12 |
|
4 |
石台县 |
安徽省石台成龙木业有限公司
|
锅皖R30006 |
DZL4-1.25-AⅡ |
|
1 |
150 |
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
2.1 |
4.2 |
1.8 |
|
|
|
|
12 |
|
2016.12 |
|
5 |
石台县 |
安徽省石台县居佳制品有限公司
|
锅皖R30020 |
LSG0.2-0.4 |
|
0.7 |
100 |
治理设施提升改造 |
1.4 |
2.8 |
1.2 |
|
|
|
|
10 |
|
2016.12 |
注 淘汰方式填写:清洁能源替代、实施集中供热、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等
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应在淘汰方式中注明使用的清洁能源类型,包括天然气、电、新能源、洁净煤等
附表16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汇总表(餐饮业油烟治理)
(2016年度)
安徽省 池州 市石台县
县(市、区) |
餐饮企业数 |
拟开展整治企业个数 |
经营面积(m2) |
餐桌数 |
2015年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成量(套) |
预计投入(万元) |
|
合计 |
|
5 |
1300 |
100 |
5 |
30 |
|
石台县 |
|
5 |
1300 |
100 |
5 |
30 |
附表17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表(餐饮业油烟治理)
(2016年度)
池州 市 石台 县(市、区):
企业名称 |
座落地点 |
法人 |
联系方式 |
经营面积(m2) |
餐桌数 |
2016 年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套) |
预计投入(万元) |
石台县仁里镇九龙大酒店 |
仁里镇仙寓路 |
沈波 |
6028797 |
200 |
15 |
1 |
6 |
石台县山园大酒店 |
仁里镇蓬莱路 |
张莉华 |
6029979 |
300 |
20 |
1 |
6 |
石台县新世纪宾馆 |
仁里镇人民北路 |
曹志强 |
6021908 |
250 |
20 |
1 |
6 |
石台县牯牛降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餐饮部 |
仁里镇秋浦西路5号 |
许惊蛰 |
6022412 |
300 |
25 |
1 |
6 |
石台县宾馆国际大酒店 |
仁里镇人民路 |
高红霞 |
13856606864 |
250 |
20 |
1 |
6 |
附表22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汇总表(建筑施工扬尘整治)
(2016年度)
石台 县
县(市、区) |
建筑工地总数(个) |
建筑总面积(万m2) |
投入(万元) |
|
石台县 |
2 |
8.591647 |
123 |
|
|
|
|
|
|
|
|
|
|
|
|
|
|
|
附表23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表(建筑施工扬尘整治)
(2016年度)
池州 市 石台 县(市、区):
序号 |
建筑工地名称 |
位置 |
建筑面积 (万m2) |
开工时间(年、月) |
完工时间(年、月) |
建筑单位 |
施工单位 |
现有控尘措施 |
整治措施要求 |
投入(万元) |
完成时间(年、月) |
1 |
石城香溢学府 |
仁里镇蓬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
8.073487 |
2015.8.13 |
2017.1.10 |
石城置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石台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3, 5, 7 |
4, 6 |
112 |
2016.6.10 |
2 |
茶厂安置房 |
和平南路(茶厂旁) |
0.51816 |
2015.11.20 |
2016.7.11 |
石台县重点办 |
青阳县城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3, 5, 7 |
4, 6 |
11 |
2016.5.5 |
3 |
秋浦天地3#楼
|
石台县仁里镇
|
3.49
|
2014.8.29
|
2016.5.31
|
石台县同润置业有限公司
|
安徽豪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2、3、4、5、6、7
|
5
|
3 |
2016.3.5 |
注:“现有控尘措施”和“整治措施要求”包括1封闭围挡、2道路硬化、3材料堆放遮盖、4进出车辆冲洗、5工程立面围护、6建筑垃圾清运、7其他
填写时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相应的序号。
附表9
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项目
(2016年度)
序号 |
市(县) |
行业 |
企业 名称 |
淘汰或压缩 生产线(设备) 型号及数量 |
产能 |
减排量(吨/年) |
总投资 |
其中 |
淘汰时间 |
|||||||
烟粉尘 (吨/年) |
二氧化硫(吨/年) |
氮氧 化物 (吨/年) |
挥发性 有机物 (吨/年) |
中央 资金 |
省级 财政 资金 |
地市 财政 资金 |
业主 单位 自筹 |
银行 贷款 |
||||||||
1 |
池州市石台县 |
橡胶行业 |
安徽省石台县圣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关闭 |
|
|
11.2 |
2.06 |
|
|
|
|
|
|
|
2016.1 |
|
|
|
|
|
|
|
|
|
|
|
|
|
|
|
|
|
主办单位: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石台县曙光路8号政府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66-6022532 传真:0566-6022871 邮编:2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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