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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MB1E095871/201905-00001 组配分类: 环保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管理
发布机构: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8年度水质考核断面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06
废止日期:
2018年度水质考核断面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06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18年度全市水质考核断面生态补偿污染赔付资金清算的通知》(池财建〔2019〕8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生态补偿核算基金使用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生态补偿核算基金制度,进一步调动群众保护和建设生态宜居环境的积极性,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制,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使用原则

1、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与支配、统筹安排的原则来分配和使用资金计划;

2、按照生态效益建设目标责任确定补偿资金;

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市县规定的标准执行,在相关项目建设过程中严禁闭门造车、弄虚作假,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操作。

三、项目背景

近几年,随着石台县城东新区的建设发展,城东新区城市功能已逐渐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较健全。由于石台县处于皖南山区,受地形限制,建设用地非常紧张,已建成的茶城商业街、新区公共车站距石台县二水厂现状取水口地点横向距离不足200米,对二水厂现状秋浦河取水口水源有一定的影响,加大二水厂的处理成本,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同时,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察组对石台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存在的现状问题(含二水厂现状秋浦河取水口水源地环保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为解决二水厂现状秋浦河取水口水源地环保问题、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饮水,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石台县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

建设石台县城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的建设是促进县城经济建设与加快县城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作,保护石台县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石台县居民正常的生活饮用水的民心工程。按照治理、建设、发展“三位一体”的思路推进,符合县城规划要求,为更好地实现“环保治理达标、居民安居乐业、企业良好发展、社区群众和睦”的基本目标,将对社会各个领域带来巨大的影响。

四、建设项目内容

1、项目建设单位石台县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项目主管部门: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3、建设规模:石台县城二水厂水源取自秋浦河。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设计总规模为原水管、土建规模按2.5万m3/d一次建设,设备按近期1.0万m3/日安装,将石台县城二水厂取水口上移至现取水口上游约1.1km处,且新建取水口建构筑物。

新建渗渠:直径0.8m,长220 m;新建集水井一座:直径6m,井深8.0 m;新建取水泵房一座:土建规模2.5万吨∕日,设备按1.0万吨∕日安装;输水管道1项:DN700、DN500进水引水管道长度约1.5Km;新建10KV供电双回路等配套附属设施。

五、预算安排

石台县城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总投资约1900万元,其中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500万元,石台县2018年生态补偿核算基金400万元,县级自筹1000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工期12个月。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石台县城二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项目所经区域为县城区,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对秋浦河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合理的利用优质的自然资源的同时并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于已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人民群众健康生产生活的环境。